發(fā)布日期:2024-03-19 來源:
鄂爾多斯市檔案史志館
關于面向社會征集檔案資料的
公告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把蘊含黨的初心使命的紅色檔案保管好、利用好,把新時代黨領導人民推進實現(xiàn)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奮斗歷史記錄好、留存好”的重要指示,進一步挖掘中國共產(chǎn)黨在鄂爾多斯地區(qū)開展革命、建設工作的歷史,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滿足人民群眾學史需要,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黨史學習教育工作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鄂爾多斯市檔案史志館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征集有關檔案資料及實物。
一、征集內(nèi)容
(一)反映鄂爾多斯市發(fā)展歷程,全方位留存記錄鄂爾多斯市經(jīng)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tài)文明、科技等方面活動形成的對國家和社會具有重要保存價值的重要文字、照片、錄音、錄像、實物等。
(二)反映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下的伊克昭盟革命與建設歷程的紅色檔案資料。
1.反映各個歷史時期對黨組織建設、發(fā)展具有較大影響的事件、活動的文字資料;反映重大黨史活動的報紙、圖書等;黨和國家領導人的題詞、留言、簽字、筆記、文集、口述記錄等原件;反映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的重大決策、重大活動、重要事件的專題資料、重要文件起草的過程稿等;在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和制度建設方面作出重要貢獻,受到自治區(qū)級以上表彰的黨組織或黨員的檔案資料;反映建黨以來,基層黨組織、黨務工作者帶領黨員群眾發(fā)揮戰(zhàn)斗堡壘作用,在各個領域取得突出貢獻的檔案資料;重要黨史人物的傳記、筆記、日記、著作、手稿、書信、獲獎證書等;有關重大活動、重大決策、重要事件的當事人、見證人、知情人或其親屬子女、工作人員提供的口述資料或回憶文章和采訪記錄原件等;反映時代變遷的資料及書籍。
2.反映各個歷史時期黨組織建設、發(fā)展和重大歷史事件、重要會議、代表性人物等的圖片。
3.與黨組織建設、黨的活動、重大事件、重要活動、重要人物相關的文物,包括黨旗、黨徽、黨章、獎章、勛章、證書、工作證件、郵票以及革命斗爭、戰(zhàn)爭過程中的實物(軍服、肩章、臂章等)、票據(jù)(各時期使用的代幣券、糧票、購物券等)、契約、生活用品、地圖、宣傳品、旗幟、會標等;反映改革開放以來,在鄂爾多斯政治、經(jīng)濟、文化、社會發(fā)展和生態(tài)文明建設等過程中產(chǎn)生的與重大歷史事件、重要人物以及生產(chǎn)和生活變遷相關的各種代表性歷史見證物。
4.反映各個歷史時期、重大歷史事件的錄音、錄像資料。
(三)反映鄂爾多斯市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為主旨,以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為主線,見證各民族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fā)展的檔案資料。
1.記錄鄂爾多斯市各族人民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民族團結的重要講話重要批示精神,認真踐行守望相助理念,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樣緊緊抱在一起,共同為鄂爾多斯市繁榮發(fā)展貢獻力量的文獻、音像、照片資料等。
2.積極弘揚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榜樣典型案例、家教家風故事等。
(四)反映鄂爾多斯市重大行政決策、重大活動、重特大事件、重點建設項目的檔案資料。
1.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方針政策,圍繞中心工作,做好疫情防控、脫貧攻堅等重大活動的文字、圖表、音像、電子文件、標志性實物等。
2.具有重大意義或重要影響的會議、會展、賽事、紀念、慶典等的文獻、照片、音像資料、實物等。
3.市政府投資的重點建設項目、重大科學技術研究項目形成的檔案資料。
(五)反映鄂爾多斯市地域特色、社會風貌、市情民俗的檔案資料。
1.反映鄂爾多斯市地方特色、民族特色、非物質(zhì)文化、名勝古跡、民情風俗、方言諺語、民歌民謠的各種實物、地圖、照片、報刊、書籍等。
2.反映在鄂爾多斯市工作、寓居、考察過的社會各界具有重要影響的領導干部、專家學者、社會賢達、體壇名將、文學藝術家等對社會發(fā)展有突出貢獻的重要人物和被省部級以上授予英雄、模范稱號人物的生平事跡資料,如:手稿、著述、筆記、信函、題詞、文化藝術作品、證書獎品、生活工作中的照片和音像資料等。
3.黨和國家領導人、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黨政領導來鄂爾多斯市視察工作期間形成的各種講話、照片、影片、題詞及由此形成的錄音、錄像、光盤、實物等。
二、征集要求
(一)捐贈單位、團體、個人應保證所捐贈檔案資料內(nèi)容客觀、真實,并以文字形式注明單位、姓名、聯(lián)系方式等。
(二)照片應為未經(jīng)修圖軟件修改處理、壓縮的原始記錄,并附簡要照片說明,說明包括拍攝時間、地點、內(nèi)容、人物及職務(重要人物請說明其在照片中的位置)、拍攝者等。
(三)音視頻應播放流暢,畫面、音質(zhì)清晰,主題突出,并附簡要文字說明,說明包括拍攝時間、地點、內(nèi)容、人物、拍攝者等。
(四)實物應附簡要文字說明,說明包括形成時間、材質(zhì)、所有者等。
(五)檔案資料需保證內(nèi)容真實、品相完整,知識產(chǎn)權無爭議。
三、征集方式
(一)捐贈。對于無償捐贈物品的個人和集體,經(jīng)專家鑒定,凡符合館藏標準的捐贈物品,頒發(fā)捐贈證書;捐贈物品一經(jīng)陳列,在展品上永久署名;對于捐贈物品數(shù)量大、價值高的,根據(jù)捐贈意愿可單獨舉行捐贈儀式。
(二)征購。具有較大社會保存價值但非國家所有的檔案資料,所有者愿意出售的,視檔案資料的具體價值,經(jīng)專家鑒定、雙方協(xié)商定價,進行有償征購。
(三)復制。非國家所有的珍貴的檔案資料,所有者不愿意捐贈、出讓的,可采取對原件仿真復制的方式進行征集。經(jīng)實物所有者同意,可將檔案資料原件復制,使之充分發(fā)揮檔案資料的社會宣傳效果。
四、說明事項
(一)捐贈、收購的檔案資料,其所有權歸國家。
(二)凡捐贈、提供復制檔案資料的單位或個人,對其檔案資料利用享有優(yōu)先權,并可對其不宜向社會開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見。
(三)捐贈者要保證所捐物品產(chǎn)權自有且無爭議。
(四)歡迎到鄂爾多斯市檔案史志館商洽有關捐贈、出售相關事宜,也可以采取信函、電話、郵件等方式與鄂爾多斯市檔案史志館聯(lián)系。
鄂爾多斯市檔案史志館聯(lián)系人:
黨史編研科:曹燕
電話:0477-8589151
保管利用科:白潔
電話:0477-8593293
電子信箱:dsbyk409@163.com
地址:鄂爾多斯市檔案史志館409室(鄂爾多斯市康巴什區(qū)鄂爾多斯市圖書館北樓西北門)
本公告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長期有效。
鄂爾多斯市檔案史志館
2024年3月15日
電話:0477-8888413/8841391
地址:內(nèi)蒙古鄂爾多斯市人才科創(chuàng)中心9樓
EMAIL:ordosrcj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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